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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牛步 台灣碳定價紙上談兵


  • 因應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(碳關稅)即將上路,同時加速台灣減碳,環保署去年就宣布第一階段將對每年排碳二點五萬噸以上、共二八七家排碳大戶課徵碳費,產業涵蓋水泥、石化、鋼鐵及半導體等,最快於二○二四年起徵收。但徵收的法源躺在立法院「難產」,造成這項「碳定價」機制進展牛步,一切仍在紙上談兵。

    碳定價 減碳效果顯著

    全球面對二○五○淨零的減碳壓力,已有六十八個國家實施碳定價,作為推進減碳的重要工具。這是汙染者付費的精神,排碳量愈多,就要付愈高的代價,此工具的減碳效果顯著。

    一是以量制價,透過排碳的總量管制與碳交易,管制企業有限度的免費排碳權,額度不足,就到碳交易市場向其他企業買碳權,否則會被罰款,也藉此促成企業努力減碳賣碳權獲利。另一個是以價制量的碳稅或碳費,政府訂出費率,且可定期調漲。

    歐盟二○二七年起要對進口商品課徵碳關稅台灣產,品首當其衝,環保署為此規畫最快從二○二四年起向企業徵收碳費,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」也修正為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,授權政府向企業徵收碳費。

    淨零關鍵策略進度與建議 製表/吳姿賢

     

    碳費率 要有經濟誘因

    氣候法草案今年立法院初審通過,但遲無下文,沒有母法,碳費的費率、徵收對象就無法在子法詳訂細節。外界關注碳定價為何「難產」?環保署表示,除了立法進度,也正在法令中設計獎勵機制,未來企業可以配合國家階段性的減量目標自主減量,若如期達標或提前,可享有碳費的優惠費率,因此碳費的費率和優惠費率要有足夠的經濟誘因,才能激勵企業積極減碳,需要審慎的模型計算,還未定案。

    北市環保局長劉銘龍指出,環保署參考英國經驗,規畫企業自主減量的碳費優惠機制應屬可行,這是蘿蔔和棒子的兩手策略,若企業連規定減量門檻都達不到,則會被課徵懲罰費率。

    劉銘龍認為,更理想的作法是先課徵排碳大戶的碳費,接著在二○二五年之後逐步讓排碳總量管制與碳交易機制上路,刺激企業加速減碳,才能因應國際碳關稅的貿易壁壘。

    根據世界銀行今年發布的「碳定價現況與趨勢報告」,全球推行碳定價工具的六十八個國家,去年總體的碳價收入高達八四○億美元,比二○二○年成長六成,碳交易收入更首度超過碳稅,占整體百分之六十七。

     

    環團籲 取消石化補貼

    報告也顯示,雖然許多國家的碳交易價格或碳稅都創下歷史新高,若要將全球升溫壓在攝氏兩度以下,二○三○年碳定價應達到每公噸五十至一百美元(合台幣一五五○元至三一○○元),而目前實施碳定價的溫室氣體價格,不到百分之四達到此水準。相較之下,台灣連碳定價都未實施,遠遠落後國際。

   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,行政院和立法院都要加油,讓碳定價盡快上路,也應取消油、天然氣等石化燃料補貼,符合社會正義,也才有落實減碳的力道。

    面對碳費,工商團體都表支持,先前傳出碳費可能訂每公噸一百元,也有人主張訂在三百元以上,且逐年調高。工總秘書長陳益民表示,台灣不能盲目跟隨其他國家的標準。

     

    工商界 盼有計算標準

    陳益民認為,產業界當然願意付碳費、承擔減碳責任,但是政府要有明確的政策目標與計算標準,例如二○二五年、二○三○年到二○五○年之間的目標是什麼,才能夠反推減碳量和碳費的代價,而且不能只是針對排碳大戶收取碳費,節能減碳是全體人民的責任,不能只有產業在努力而其他人都置身事外。

    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也認為,工商界的態度很清楚,就是碳費一定要交,但要先公布減碳目標,排碳大戶以外的排放源該怎麼處理,政府也要說清楚。此外,台灣的碳費不能比鄰國高,以免影響企業營運及投資意願。

     

    出處 2022-12-06 04:36:06聯合報 / 記者吳姿賢、林海、鄭朝陽/專題報導. 記者潘俊宏/攝影